跨國收养外籍儿童的移民美國之路发布时间: 2008-11-18

跨国收养外籍儿童的移民美国之路

    在美国收养移民法律的条文中:一是收养人收养兄弟姐妹的子女,二为美國公民为继女申請綠卡,三是当父母之一成为美國公民时,未滿18岁子女可以同时入籍。
 
    从移民法的角度看,收养子女分为收养亲生父母在世的子女和收养孤儿两种。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为其收养子女辦理綠卡,条件是收养手续需在其16岁之前完成。两种收养的不同之处是,如果收养的是亲生父母在世的子女,养父母需拥有孩子的监护权或者与养子女共同居住至少两年。如果收养的是孤儿,则沒有共同居住的时间,但只有美國公民才有資格进行此种收养,並为养子女申請綠卡。
 
    目前,跨國收养已成为外國儿童合法进入美國的途境之一。美國移民局透露,目前被美國人跨國收养的儿童已达20多万人,每年仍以两万人的速度增長。

发布时间: 2008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