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壳、造壳至纳斯达克上市全程程序
1. 与资本营运公司签订《上市服务合同》、与律师签订《法律服务合同》;
2. 签订购买壳公司协议、或注册境外公司;
3. 向境内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登记证(法人)或外汇登记表(自然人);
4. 变更壳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成员名单;
5. 壳公司或境外新注册的公司返程并购境内拟上市公司(应向政府授权部门申请报批);
6. 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外汇登记证或外汇登记表;
7. 聘请独立审计公司(具有SEC法规S-X中第二款规定资格)对境内公司进行审计;聘请SEC律师出具律师函;
8. 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(SEC)提出OTCBB上市申请(8-K);
9. 接受SEC对8-K文件提出各种质询,并作出答复;
10. 向SEC提交FORM3(持有10%以上股份的大股东的初始持股报告);
11. 为每一位高层管理人员、董事和持有10%以上股份的大股东申请专用号码;(注:所有的申请文件应符合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5(C)(2)(11)规定的股票上市交易所必须达到的“CURRENT INFORMATION”的要求);
12. 获得SEC的批准,成为OTCBB上市公司;
13. 寻找做市商(在OTCBB阶段,至少一家做市商);
14. 增发股票;
15. 炒作二级市场,使股票市值或股票市场价达到纳斯达克上市要求;
16. 在达到纳斯达克上市要求的情况下,向纳斯达克申请股票上市交易。
发布时间: 2008年11月05日